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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ECD邀请五国展开加入会谈,加强与其它五国交往

 
 

    2007/5/16 – OECD各成员国同意邀请智利、爱沙尼亚、以色列、俄罗斯和斯洛文尼亚等五国展开加入OECD组织的会谈。同时,各成员国愿意提供优厚条件,加强交往,希望巴西、中国、印度、印度尼西亚和南非等国的加入。


    摘引《关于扩大成员国和加强交往的委员会决议》
    于2007年5月16日OECD部长级会议通过


委员会决议


    1) 要求秘书长加强OECD与巴西、中国、印度、印度尼西亚和南非等国的交往,向他们提供条件优厚的协议项目,希望他们加入OECD组织中来。在这些国家自愿并且做好准备,具备实践OECD政策和标准的能力的条件下,委员会将决定是否对这些国家开展加入会谈。


    2) 决定对智利、爱沙尼亚、以色列、俄罗斯和斯洛文尼亚等五国展开加入会谈。为委员会进一步考虑和吸收五国的加入,要求秘书长制订相应的条款、条件和流程。委员会应针对各国分别提出政治问题,这些问题将由秘书长在加入会谈时,传达给各国。


    3) 要求秘书长通知其它已经申请加入的国家,随着扩大决议的实施,委员会将会进一步考虑它们的申请;未来的申请者,也是如此。


    4) 要求秘书长探讨并向委员会提议如何扩展OECD的关系。这包括,加强与具有战略意义的国家和地区的交往和协作。根据其在全球经济中不断增长的重要性,优先考虑东南亚国家,识别他们中可能加入的国家。


    5) 要求秘书长定期向委员会汇报其与以上各国的讨论和协商的进程,且提供纲领方案指导OECD与这些国家关系的进一步发展。在制定这些方案时,应该考虑OECD组织处理潜在申请者的能力,在不影响正常工作项目的情况下,进行适当审议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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